注册外商投资公司(园区)
外资经营企业注册登记流程和所需提交的文件:
一、 名称核准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若外资公司投资者为外国企业,则需提供外国公司注册证书、公证文件、银行资信证明、投资人的亲笔签名;若投资者为外国个人,则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公司合法开业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需经过当地大使馆或领事馆的公证认证。另外我公司会提供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需投资方法人签字。
二、上海市外商委
办理时限:网上填报一般需要3-5个工作日有反馈,网上填报通过以后再去大厅送材料,时间5个工作日拿批准证书。
先登录http://wzzxbs.mofcom.gov.cn/外商投资综合管理应用网上填报,在线填报所需资料如下:
一)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材料或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
(二)外商投资企业的全体投资者(或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申报表》以及承诺书
(三)全体投资者(或全体发起人)或外商投资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包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四)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委托他人签署相关文件的证明,包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未委托他人签署相关文件的,无需提供)
(五)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六)法定代表人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备注:前述文件原件为外文的,应同时上传提交中文翻译件,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应确保中文翻译件内容与外文原件内容保持一致。
二、工商
办理时限:10-15个工作日
申请工商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 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书》
2.外经委的批准文件(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需提供相关审批部门的许可证书副本和批复件原件)
3.公司章程
4.《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5.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中外国投资者注册登记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注册登记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6.由投资各方委派的董事、监事和经理的名单、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8.主要人员(董事、监事、总经理)登记备案表(原件)
9.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10.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11.房产证复印件和租赁协议原件
12.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由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
13.主管工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资料。
三、收费标准:
全部外资公司代理服务收费8000元整,中途无任何其他收费,政府收费实报实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