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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进沪备案企业承接单项工程进市

  • 发布日期:2018-09-05 21:13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商务服务区域: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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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进沪施工备案,外地企业进沪备案、进沪施工备案、进浙备案、进苏施工备案、合同备案。

上海代理,代理资质升级,代理资质转让、资质代理上海资质,建委资质代理,

上海需要资质代理的企业,外地需要进沪、进浙、进苏施工备案的企业,

上海建设企业诚信手册、外地企业进上海施工备案、进沪施工备案

关于印发《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沪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落实我市建筑市场对外开放政策,规范外地进沪建筑业企业管理,维护本市建筑市场经营秩序,依据《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规定,制定《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沪备案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沪备案管理办法

完善考核发证管理。特种作业证考核发证部门要对特种作业取证流程认真自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考核发证工作流程,缩短考核制证周期,提高许可效率,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四)强化责任追究。对生产经营单位不落实主体责任,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认真查验、不处理的,要依法处罚;对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从业人员以及故意使用持假证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从严从重处罚,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总结报送

市区两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并传达到监督项目,组织企业开展自查。同时要将此次专项检查的部署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市建委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28468925 邮箱:zlaqc123@126.com)。从8月份起,每月23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和统计表(见附件),内容主要包括:开展的工作、主要做法、成效(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人员处理情况、处罚金额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1220日前报送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附件: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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