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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里最重要的事情是要有个远大的目标,并借助才能与坚毅来完成它。——歌德
***流程***
1、工商核名
2、安排注册地址
3、提交注册资料
4、领取执照
***所需信息及资料***
1、投资人有效身份证件
2、公司名称
3、注册资本
4、经营范围
5、出资比例
6、法定代表人、监事、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及邮箱账号
***优质公司转让资源***
2016年上海虹口金融信息服务公司转让
2012年上海金山贸易公司转让
2016年上海普陀信息科技公司转让
***新闻资讯***
所谓“著名商标”,甚至不是法律上的概念,不论是立法还是法学理论。在商标法中,商标的知名度,一方面是认定申请商标与在先商标之间冲突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也是认定商标侵权和确定损害赔偿额的重要依据。但是,与驰名商标这一在知名度上实现质变的商标类型不同,具有知名度的商标仅在保护范围和程度方面被商标审查机关或法院做着常态的量化考察,也就没有作法律上的定性的必要。我国的“著名商标”制度为地方性规范文件所建立,而且广泛存在于各地。简单的说,著名商标就是地方上的“局部驰名商标”,其设置和运行都是对驰名商标制度的模仿。驰名商标“异化”的原因及其带来的不良后果也都在著名商标的身上存在。正如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张茅局长指出的,政府评选认定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方式,面临着政府“越位”的巨大风险:一是政府“越位”影响政府公信力,二是政府选择性的支持扭曲了市场公平竞争,三是政府替代市场的评定误导消费者的选择。因此,著名商标制度也必须按照同一道理进行改革。与驰名商标不同的是,著名商标并非法律概念,在商标法律制度中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因此,对驰名商标的改革措施是使其回归法律本位,而对著名商标的改革措施则是彻底取消这项地方性制度,消除对市场竞争的干预,停止公共资源的浪费,按照依法行政的原则优化政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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